【事件简介】
广州市越秀区某繁华地段,有一个商住小区,早两年大力宣传,很多业主购买、预定了该小区物业。刘先生等六位业主(以下简称“业主们”)共定购了该小区的九套房子。业主们与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付了定金及首付款,甚至有部分业主支付了全款。认购书签署后,开发商一直未通知交付房产的时间。业主后来才发现该楼盘的销售中心已关闭,整栋大楼都没有通水通电,高端定位的商住小区变成了“烂尾楼”。每套房产业主支付了定金、首付款逾百万,为挽回损失,业主们集体委托了彭胜锋律师团队。
【律师工作】
接受委托后,彭胜锋律师团队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查该商住小区的备案档案。经过档案查询知悉,该商住小区在拆迁补偿、建设规划上都存在瑕疵。据查,开发商的资金状况不佳,近期内继续修建该商住小区的可能性较小。彭胜锋律师团队充分研究了业主提交的证据,发现商品房认购书的签署主体(即开发商)、定金及首付款的收取主体不一致,自业主签署认购书的时间点起算开发商系一人有限公司,如起诉要求返还款项,则可以关联三个被告承担还款义务。在此基础上,彭胜锋律师团队向业主们在分析了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开发商交房、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款项两种不同诉讼方案的法律后果。最终,业主们听取了彭胜锋律师团队的建议,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代理结果】
综上,彭胜锋律师团队接受业主们的委托,向收款方、开发商及开发商的股东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认购书。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业主购买的对应住宅进行了查封。
近期,彭胜锋律师已收悉法院的判决书,法院支持了业主们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后续进展,本站将持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