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8日,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盈科股权高级合伙人彭胜锋律师、刘艺律师担任企业2016-201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
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属下的全资公司,其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广州造船厂的一部分,并于2007年改制成立。公司下辖广州中船钢构有限公司(子公司)、舾装件厂、舱口盖厂、铸锻厂四个工业基地,以及商贸部、广船技工学校等。
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以造船配套中间产品及钢结构为核心产品,包括大型舱口盖、船舶重型分段、低速柴油机机座及机架、各类管配件、船用低速柴油机锻件、铸件和舾装件(桅类、水油柜、座架、梯平台、带缆桩等),覆盖了广东造船多个细分市场,同时钢结构生产制作又以港口机械、桥梁、厂房为导向在广东、广西、福建、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日本等市场赢得了优质高效、诚信服务的口碑!近年来,公司产品质量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级奖项,多项产品被中国、英国、德国、法国、挪威等国的船级社以及中国石化系统认可。2001年获得中国船级社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连续五年获得“重合同、守信誉”殊荣。
盈科广州经与其他各大律所全面竞争,最终赢得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的信任,不仅开创了盈科广州与广州造船厂的首次合作,也开启了盈科广州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的合作新局面。这是盈科广州律所实力不断提升的有力呈现。本团队将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回馈客户对盈科广州律所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