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7日,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晋升仪式隆重举行。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向荣在会上宣读了晋升通知,根据《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规定》,经盈科总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晋升盈科广州分所彭胜锋等十二名律师为高级合伙人。
梅主任指出,高级合伙人制度是盈科制度建设和人才结构调整的一大成果,高级合伙人代表了盈科的形象,体现了盈科的专业服务能力,这就决定了高级合伙人不仅意味着荣誉,更意味着责任。高级合伙人制度旨在鼓励、培养、发展优秀律所人才,增强律所核心竞争力。
图为晋升律师与领导合影(前排右起:易民胜、刘鹤伟、梅向荣、孙在辰、丁一元、刘全中;
后排右起:杜玉明、彭胜锋、杨恒勤、杨会林、邓培启、史大佗、贺俊、牟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