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子商务公司的创始股东(下称委托方)将持有该公司36%的股权以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投资公司。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某投资公司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支付2500万元,于2016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万元,于2017年5月1日前支付1000万元。某投资公司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按股权转让款的万分之日五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仍未支付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某投资公司支付未付股权转让款20%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双方还约定了股权变更登记,委托方将部分股权转让款注入电子商务公司用于补缴注册资本、计入资本公积,业绩承诺,股权回购等条款。
因某投资公司未支付第二期、第三期股权转让款2500万元,委托方委托本律师团队代理上述股权转让纠纷案,代理事项包括:代为与某投资公司协商解除相关纠纷、提起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