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知识产权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明确了知识产权委员会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并布置了本届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工作任务。会上,各委员就如何开展本届知识产权委员会的工作,各抒己见,发表了各自的主张和看法。彭胜锋律师就知识产权委员会应如何指引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等事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会议结束后,知识产权委员会承办的第19期岭南知识产权沙龙开始举行,主题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三审合一”》。此次沙龙邀请了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教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黎炽森、副庭长庄毅、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苏国生等嘉宾出席。
活动中,与会嘉宾分别就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制度,及如何推进“三审合一”制度实行,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彭胜锋律师就如何把握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及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否应当统一等问题,与天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苏国生庭长进行了探讨,并交换了各自意见和看法。
对于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制度,从2006年开始,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已实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在审判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2013年元月起,广州市两级法院将全面启动该制度的改革试点,即涉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全部统一由知识产权庭审理,改变原来各类案件分属于各个不同业务庭审理的审判方式。由于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特殊性,由不同的审判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存在对知识产权专业问题尺度把握不统一等弊端,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裁判尺度的统一。现实行“三审合一”制度,不仅能有效地节约诉讼资源,且对于当事人的权益的争取也多了一层制度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