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因某一工程承包合同事项委托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部提供法律服务,彭胜锋律师、吴大义律师、张旭律师为上述事项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是广东省乃至华南生物医药产业的核心加速器,是聚集整合创新资源,加速新药创制项目产业化的重要载体。中心成立于2008年10月,坐落在广州科学城。中心的设立是广东为整合华南地区制药行业资源、提升华南地区医药行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加速华南地区医药行业发展的重大举措。中心是国务院批准的《2008-2020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重点建设的三大创新平台之一,纳入国家新药创制体系,并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华南综合性新药研究大平台”建设。
2008年10月,在省政府主导下,由省内医药界骨干企业、大学和研究所共同出资成立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出资成立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从而开创了政府主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的全新体制。该中心以科学化和商业化功能的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保证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本身的可持续发展。第一批参与该中心建设的股东单位为: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广东福泽医药有限公司、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大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华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