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12月17日下午15点,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法庭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彭胜锋律师作为广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出庭参加了庭审。
庭审中,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与法官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沟通,最终争取到对我方当事人有利的调解方案。
因对方公司现已倒闭,对于尚欠我司几十万元的货款,虽已达成调解协议,但对方公司对该项货款的实际履行能力尚且存在悬念。彭律师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故在调解方案中首先要求对方公司在年底支付约定款项,如若不予履行,则下月初即刻申请强制执行,对先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对方公司的机器设备等先行予以拍卖清偿,如若拍卖数额不足以支付拖欠货款,再根据深圳的司法习惯,追加对方公司股东(对方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的连带责任。调解方案的签订,首先达到对这笔货款司法确信的效果,无需经过庭审举证质证予以证明,提高了诉讼效率;其次一旦对方不予履行调解方案的约定事项,我方即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当事人早日实现该项债权提供了契机,由此也推进了此笔货款的催收进程。此案进展情况,本站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