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近日,新加坡某环保产品公司(下称“新加坡公司”)因急需采购一批太阳能环保路灯,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聘请彭胜锋律师团队代其与太阳能路灯生产商进行洽谈,提供起草、审查合同、律师见证等法律服务。
本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对新加坡公司与生产商订立的合同意向书进行了审查,发现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保护条款。为了保护新加坡公司的权益,本律师团队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质量保证金等保护公司的条款。经过多次和生产商交涉,最终确定了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本律师团队的见证下,双方代表已签署了正式的《销售合同》,且生产商承诺:若新加坡再有需要,将按同等条件出售。至此,新加坡公司在解决燃眉之急的同时,亦为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铺好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