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化姓)等5人分别系广州市某某区某某村书记、副书记、副主任、司机。因涉嫌收受承租商户的贿赂,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王某某近亲属及其本人委托本团队彭胜锋律师、王永健律师担任王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律师。
彭胜锋律师曾代理某著名通讯设备公司前高级行政专员左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珠三角某市某区前政协副主席张某某受贿、单位受贿案等案件,在代理贿赂类案件方面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