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将公司“拟人化”,赋予其“法人”身份,即法定上的人。在日常签署合同时,自然人多是通过在合同上签名的方式签署合同。法人无法像自然人一样签名确认合同内容,此时公司的印章就起到了签名的作用。实践中,因为公司对印章的管理、使用方式各异,给合同相对方造成了诸多困扰。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解读几类由公司印章引发的合同纠纷问题。MORE>>
2018-05
编者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往往会根据需要以自己名义或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公司成立后或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签订的合同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小编现通过一个案例进行分析。MORE>>
2018-05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观念也随着改变,我国的离婚率也大幅提升。离婚涉及的股权分割案件也越来越多,笔者现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在离婚时其持有的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如何分割等问题进行探讨。MORE>>
2018-04
案例:A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由朱某、陈某各出资150万元,分别持有公司50%的股权。2011年11月,朱某将持有的A公司50%的股权以1545854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2012年9月,税务机关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名义征收个人所得税60441.88元,A公司代为缴付了税款。
朱某认为其股权转让所得为45854元(1545854元-1500000元),其应缴纳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应为9170.8元(45854×20%)。税务机关征收的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非“股权转让所得”,其拒绝按税务机关MORE>>
2018-04
电影《我不是药神》自7月6日上映后,朋友圈充满了各种评论,尤其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同行们。评价虽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感恩司法的温度。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带着好奇、敬畏、期待,我也走进了电影院……MORE>>
2018-04
药品经营企业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以下或称:GSP认证证书),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具有壳资源价值,往往成为被并购对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有严格的监管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被收购过程中,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可能存在被行政处罚,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撤销GSP认证证书、列为失信企业名单等风险。在收购药品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应对上述特殊因素予以特别关注,并进行风险控制。MORE>>
2018-04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某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因个人原因萌生退意。甲翻看公司章程,发现章程中没有规定股东退股事宜。甲向乙、丙提出退股的想法,乙、丙表示理解,但称没有经济实力受让甲的股权;甲一时也难以找到其他人将自己的股权转让出去。甲开始犯难,怎么样才能退出公司,卸下自己的股东身份呢?
众所周知,目前设立一家有限公司很容易。然而,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封闭性的特点,股东要将公司中退出却很艰难。笔者现根据从易到难的顺序,给股东们讲讲退出公司的路径。MORE>>
2018-04
过渡期损益归属是指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从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目标公司的盈利和亏损由并购方还是转让方享有和承担。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从不同评估方法角度对过渡期损益归属的影响进行探讨。 一、不同评估方法对过渡期损益的影响 1.资产基础法 资产MORE>>
2018-04
根据“资本维持”原则,股东的出资不能抽回。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一般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的方式实现退出。本文现就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适用条件、热点问题等进行解读。 一MORE>>
2018-03
狭义上的“同股不同权”,即“双层股权结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B类股拥有比A类股更多的表决权,以此来实现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百度、阿里、京东等均为“AB股结构”。在我国,股份公司不允许“同股不同权”,上MORE>>
2018-0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与两人以上股东的有限公司相比较,有哪些特别的风险,该如何防范? 一、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条件不同 对于“一人公司”而言,按照《公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只要股东MORE>>
2018-03
时下,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作为公司成立或引入的重要资本之一,“人才”入股已为常态。本文所述的“人才”入股,即以个人人力资本因素作为出资对价,持有公司股权的操作方式。如何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让“人才”成为公司股东,发挥股东价值,同时保障其他投资人的权益,本文略MORE>>
2018-03